总之,大学的自由不是单纯地寄托于外界干预力量的减弱,而是要依靠大学自身学术自由精神的培养与传播,最为根本的就是培养一种独立的研究与论述精神。自由之所以为自由,也正在于其可以在保证多方利益的情况下能够促进事物的根本发展,否则,缺乏了独立自主,某种受保护的自由也就毫无意义了。
四、大学的制度化运作
雅斯贝尔斯提出,制度是理念的现实体现,理念则是制度的精神灵魂,大学的各种任务,都必须依赖于一种制度架构来完成。大学的运行需要规范化的管理,各种权利和义务需要在成员间调配,正是在这样一种制度里面,大学的理念变得具体而实在。然而,两者的结合往往并非是完美无缺的,制度在现实中必然要对理念有所割舍,理念的实现也就永远不可十全十美,这在他看来就存在着一个旷日持久的紧张状态。他甚至认为,大学在多大程度上将理念转化成具体实在的制度,这决定了它的品质,否则,大学也就一文不值了。
1.制度:大学病态之源
人们时常感到,大学的理念似乎总是高高在上,难以转化为现实,难道这是大学理念有问题?雅斯贝尔斯则发现,在大学里,即便是最好的制度都有可能退化或者被扭曲。这是因为,从大学工作本身的特征来看,大学习惯于知识教学,而活生生的思想恰恰最有可能在讲授的知识形态转化中被消磨。“一旦知识成果被纳入一个约定俗成的学术体系,这些成果往往就表现出一种日薄西山的衰朽气象。”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