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Joreskog(1993)的建议,如果最大的修正指标无法具有理论的意义,则选择次大的指标,直到找到有意义的指标或关系修正才可以给予估计。在使用修正指数时,一般建议一次只能释放一个参数,因为释放一个参数将可能降低或消除第二个要释放参数的拟合度改进情形(黄芳铭,2005)。我们首先考察企业动态能力四因素模型(在观测变量间没有建立任何残差关联)的修正建议,发现相当多的MI值大于4.000。其中,观察变量OFC2的测量残差项e11和观察变量OFC1的测量残差项之间的MI为19.252,是最大的MI值;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删去观察变量OFC2,得到修正后的模型。根据拟合指标,整体模型的拟合度有了明显的改进,如表4-11所示。表4-11显示,修正后的企业动态能力四因素模型的拟合情况比较好。
所以,结合上文拟合指数的评价标准,我们认为修正后的企业动态能力四因素模型对数据的拟合情况是可以接受的。验证性因素分析所得的修正后的企业动态能力四因素模型如图4-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