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员工被开除,突然再回来闹事,那就是他的全责,是他没有做好善后工作。
但是,他现在也不能发怒,因为琳达正站在欧富明身边。
“对不起,董事长,我想是琳达对被开除的理解有误差,开除了员工,欧氏将不会再录用。琳达小姐,您当时是不是当时没有了解清楚呢?
不过,该交代的我已经做了交代,琳达也是同意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且签了字的。”
“不知道欧副董现在还有什么问题?”欧梅英语气凌厉地问道。
“王总监简直就是滥用职权。琳达工作做得好好的,即使是出现了错误,可以让她认真反省,不至于开除她。”欧富明义正言辞道。
欧笑笑笑了一下:“欧副董,根据我们公司管理条例三十七条,以及我们签的用工合同上,明确表示:部门领导或者更大的领导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时:以权要挟,以不合理要求辞退下属,公司有权辞退犯事员工。”
“不知道欧副董事长指的错误是哪点?是以权要挟员工还是以不合理要求辞退下属?不管是哪一点,公司决定辞退她,都是合理合法吧?
您明知道公司的管理条例,作为副董事长,直接违背它,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是难以服众?还是欧副董事也想以势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