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谕】宋代在京师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的教官。元明清县学皆置教论,掌文庙祭把,教育所属生员。
【教授】宋代除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置教授传授学业外,各路的州、县学均置教授,掌学校课试等事。元代诸路散府及上中州学校和明清的府学亦置教授。
【助教】国子监教师,西晋咸宁二年(公元276年)立国子学,始设助教,协调国于博士传授儒家经学。
【学博】唐代府郡置经学博士一人,以五经教授学生,后泛称教官为“学博”。清代它又成为州县学官的别称。
【学正】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学官,协助博士教学,并负训导之责。元代路、州、县及书院也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所属生员。
【学录】宋元明清时国子监所属学官。掌执行学规,协助博士教学、元代路学设学录,协助教授教育所属生员。
【学官】又称“教官”。指中国旧时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监学】清代中等学堂以上设监学;掌稽察学生出入。考察学生功课勤惰等事。
【司业】隋以后国子监设司业协助祭酒掌儒学训导之政。历代沿置,为学官,至清末废。
【祭酒】 汉平帝时始置六经祭酒。后置博士祭酒,为博士之首,属大学中教言(主管官)。隋唐以后称国于监祭酒,至清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