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之变前,史可法曾做过多年地方官,并以地方官的身份配合卢象升等人进剿农民军。他后来的军事经验,大约就是那时候积累下来的。在进剿农民军时期,史可法表现出的不是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管理能力和管理智慧。这个短小精悍的中年人,有一张黢黑的脸庞,目光犀利。他“廉信,与下均劳苦”,行军途中,只要士兵们还没吃饱,他绝不端碗。士兵们还没领到御寒的被服,他绝不先领。这种品格在明末文官贪污腐化成风、武将作威作福成性的大环境下,不仅使他出污泥而不染地一枝独秀,更重要的是,“以故得士死力”。一句话,士兵们愿意为这样的领导去吃苦,去卖命。换言之,后来在南明军队中起凝聚作用的,不是这个小朝廷的前途与恩威,甚至也不是这个小朝廷的法制和纪律,而是史可法这样的高级将领的个人魅力。
以个人魅力而凝聚军队和政府,对史可法个人而言,是极大的成功,但对这个政府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失败。把军队和政府的凝聚力建立在个人魅力之上的最大弊端在于,将士和官员们只知有明公而不知有朝廷,只知有私人恩德而不知有国家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