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期限的压力迫使人们快速地做出决定,一旦他们接受了这个最后期限,交易就会很快且顺利地结束了。倘若他们拒绝接受最后期限,后果就无法预测了。经验告诉我们,有些最后期限可能是假的;不过,也有些是真的。有些会使我们损失不少,有些却无关紧要。谈判者永远无法确定对方所提出的时间限制是不是真的,也无法正确估出如果拒绝最后期限,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损失,而决定取合。接受和拒绝之间的差异,就好像稳握在手中的鸟儿不同于飞跃在树上的鸟儿一样。接受最后期限的人确实能够享有他确定未来的快乐,而不必再去进行一连串的谈判了。我们不难想像如果对方拒绝的话,事情可能会变得更糟糕。
谈判专家的忠告是不必尽信所谓的最后期限。他们认为所谓时间的限制,就像火车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星期三应该交出的报告,如果星期四再交上去,你也不致因此就被开除掉。一月一日截止的大拍卖,通常一月二日还有效。最后期限的限制,只有当你认为它是真的,它才可能是真的;很多时候,只要经过商量便可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