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后,凌超便颁布了新政令,内容如下:
一、为全县居民办理新户籍,拥有就户籍者,县衙将直接为其改变新户籍;二、无户籍者,凡在沓氐拥有固定住宅并居住满三个月者,可申请办理新户籍;三、县衙为无劳动能力且无人赡养的老、弱、病、残等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四、招贤馆招募的士人可直接申请办理户籍;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并在沓氐工作满三个月者,亦可申请户籍;五、凡被官方招募乘坐官船抵达沓氐并定居者,县衙将直接为其办理户籍;六、在沓氐投资建设作坊超过一万钱者,可直接申请户籍;七、拥有户籍的居民,方可在县衙申请承包田亩或购买田地。
工商令:
一、鼓励沓氐居民在城北工业区投资建设各类手工作坊,县衙将给予其三年免税的优惠政策;二、成立商会,凡资产达到一万钱、有从商意愿且拥有沓氐户籍者均可加入,由商会颁发行商资格证,简称商籍;三、商会由商贸处管理,第一任会长由周天兼任,负责全县一切商业与贸易事宜,制定商人行为规范、物价准则和用工准则;四、凡拥有商籍者,可向县财政处申请一定金额的无息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但需等额资产抵押;五、凡拥有商籍者,可享受商税减免的政策,减免额度见商税准则;六、凡沓氐生产商品销往他处者,一律免征商税;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任何行为,如哄抬物价,恶意倾销等等,对玲珑制衣坊的低价倾销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