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东北的粮食年产量大约在1800万吨左右,出荷率普遍达到4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全数出荷的现象。东北农民的口粮及种子粮都被搜刮一尽,只能举家外逃。农民常年只能以野菜、树叶、糠皮等充饥,疾病和死亡率急剧升高,许多人冻死或饿死,绝望之中,又有许多人被迫自杀。在三江省鹤立县,便有300人因绝粮而自杀。城市居民也生活在困境之中。他们的食粮实行严格的配给制,且由于对日输出的增加,居民粮食配给量逐年减少。到1944年时,一般市民每人每月的配给量只有12公斤,其中还掺上一成橡子面。而在三江省等地,每人每月只有9公斤。普通居民苦苦地在死亡线上挣扎。
二 日本对关内地区的经济掠夺
对于关内沦陷区的工矿企业,日本采取了如下五种掠夺方式:军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办,租赁和收买。军管理,是日军以没收“敌人官产”名义掠夺中国官办企业,或以“防止破坏”为名强行对私人企业“暂为保管”。这些军管理企业一部分由日军直接经营,更多的则由日军委托有关会社经营,但其经营主权仍在日军手中。委任经营,则是日军把掠夺来的中国企业直接交由日本会社经营,或是日本会社在日军支持下劫夺中国企业,日本企业拥有经营主权。中日合办的企业,其实权操于日本企业手中。租赁和收买,日本企业通常只以象征性的低廉的价格便获取了中国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仍是一种强权下的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