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文精神与文化精神、民族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一以贯之的人文精神。这个人文精神,就是对人之所以为人在理论上的探讨和在实践中的回答,是对民族文化的兴衰存亡的“终极关怀”和自觉奉献,是对高尚的价值理想、道德情操的自觉追求。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人文精神主要表现为仁民爱物、修己安人、义以为上、天人合德、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贵和尚中等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就中国近现代文化的发展而言,人文精神包含着并表现为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科学精神、民主精神、自由精神等最为基本的价值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文化建设在精神层面所表现出并已逐渐理论化的民主法治意识、契约观念、公平正义、和谐发展等,都是新型人文精神的表现。这些精神层面、价值层面的东西,逻辑地属于中国文化精神的范畴,同时却又必然地成为其积极成分,而不是宽泛、中性意义的文化精神。质言之,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属于中国文化精神的积极成分,属于优秀文化传统的范畴。
既然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属于中国文化精神的积极成分,属于优秀文化传统,那么,它和中华民族精神是什么关系?我认为,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和中华民族精神是一致的,但不是等同的。换言之,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属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思想基础,通过必要的价值整合和理论提炼,它就转化成为中华民族精神。这种价值整合和理论提炼,较之一般的文化精神,更为容易、更为直接。前文所谈的中国文化精神的优秀成分,构成中华民族精神,就是在这个层面上讲的。优秀的中国文化内容及其精神,可以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资源,是基本素材,但并不直接等同于中华民族精神,还需要价值整合和理论提炼。如同我们今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传统的优秀文化当然是重要资源,但即使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也需要创造性转化,才能成为当代中国文化的有机构成。中华民族精神毫无疑问都是人文主义的,是科学的,但传统的人文精神并不就是民族精神,它只是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只是传统的中国文化精神的优秀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