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户牖,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食货志》: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至于种田的年限,只有《汉书·食货志》上说及,他说: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这种制度,原不敢说是推行到十二分;然而地广人稀的时代,土地的私有的制度还没有发生。把一块很大的地方,来均分给众人耕种,也是有的,不过加以儒家学说的润饰,便愈觉得他制度的完备罢了。
古代社会的生计,以农业为主。所以国家的财政,也以农业上的收入为基础。
《王制》上说: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注:算今年一岁经用之数用其什一。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注丧大事用三岁之什一。……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正义》:假令一年有四万斛,以一万斛拟三十年通融积聚,为九年之蓄。以见在之万斛,制国之来岁一年之用。案《公羊》宣十五年《何注》:三年耕,余一年之畜;九年耕,余三年之积;三十年耕,有十年之储。《汉书·食货志》: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德化成焉。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